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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柳林县重污染天气橙色(二级)预警信息通知

来源:环保局 | 发布时间:2017-12-15 15:07:46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
 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《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》(〔2017〕第13号)和吕梁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(二级)预警信息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预计本次污染过程将于12月16日结束。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,于2017年12月16日0时解除。请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于2017年12月16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(二级)响应措施,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解除信息。

 

柳林县人民政府
2017年12月15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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